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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带水果刀去看演唱会被行政拘留5天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4-27  发表评论>>

前天晚上,35岁的杭州人许某与两位朋友一起来到杭州黄龙体育中心观看演唱会,3人一起进场时,特提了十几听啤酒带入场馆。

晚上9时,许某等人一边观看,一边拿着啤酒共贺,不知不觉每人已喝下四五听啤酒。不胜酒力的许某,已经有点醉了。

当演唱会进入高潮,许某也激动地离开座位,举起双手喝彩,却不知道,他已经坐到别人的座位上去了。

“喂,你怎么坐到我的位置上来了。”刚从卫生间回来的观众王某,让许某走开。

许某不但没有让座,反而与王某强词夺理。双方争吵中,许某从身上摸出了一把20厘米长的折叠水果刀,挥动着吓唬王某让座位。最后,许某手中的刀被众人夺下。

由于许某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此行为已违反了治安处罚法,昨天上午,许某被西湖公安分局玉泉派出所执行行政拘留5天的处理。

警方提醒,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可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热线记者 钱伟锋 通讯员 章官翔 报道)

文章来源: 杭州日报 责任编辑: 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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