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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新建房基本户型面积为50平米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4-16  发表评论>>

 

国家林业局林业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闫振(中国网 胡迪)

国家林业局4月16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林业工作管理总站副总站长、林业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闫振等介绍林业棚户区改造的意义、内容及政策措施等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现场直播

有记者问到,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的基本户型是如何考虑的?怎样解决出资困难的特困职工住房问题?

闫振在发布会上表示,重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的对象是林区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群体,由于森工企业经济困难,林区职工收入低,企业和个人自我改造能力不足。同时,又缺乏住房市场化的基本条件,致使住房困难问题长期不能得到改善。重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体现了国家对解决林区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是“雪中送炭”,不是“锦上添花”。

“正是基于以上考虑,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基本户型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在遵循此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对三代同堂、民族地区、大儿大女等情况特殊的家庭,允许各地在户型设计面积上作小幅调整,但必须要从严掌握。”闫振同时表示,我局要求各地在户型设计上,设计多个户型广泛征求民意,要本着科学节俭的原则,以满足基本居住为重点,力求改进设计,讲求舒适实用。

闫振说,在改造方式上,要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宜平则平,宜楼则楼,新建与维修改造相结合,统规统建与统规自建相结合,切忌一刀切。同时,要求各地对改造政策、补偿标准、安置顺序等涉及林区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及时张榜公布。

闫振最后表示,在林区确实存在少部分出资困难的特困职工,可以通过廉租房等方式妥善安置。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设计小面积户型,积极争取国家廉租房建设资金和廉租房补助,由企业配套建设一批30-40平方米的小户型住房,作为廉租住房,向出资困难的特困职工租赁。二是对特困职工现有住房通过维修改造可以继续使用的,进行维修加固,同时增加厨房、厕所等附属设施来改善居住条件。三是棚改后腾空的可以继续使用的住宅,经过维修,对原有户型进行重新设计,增加面积后用于租赁。(中国网 程圣中)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郭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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