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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权力滥用根在“逐利”
新闻中心-中国网 china.com.cn/news  时间: 2009-11-03  责任编辑: 明依

作者:堂吉伟德

因为没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学校不授予硕士学位,安徽财经大学2006级研究生小田(化名)将学校告上法庭。安徽蚌埠市蚌山区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此案。(11月3日 《武汉晚报》)

打官司对于大学生来说,绝不是好玩的名堂,再闲闷无聊的人,也不会鼓捣这种“民告官”的游戏。在司法成本居高不在的当下,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也不会出此下策。高校的行业规定,近乎于“霸王条款”,刺得学生胸口生疼,只得挽起袖子做最后拼争。尽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但在强大的高校行规面前,愚以为,胜诉的可能性很低。

连日来,高校权力滥用成大众热议的话题,网络上声讨一片。明星学者易中天对其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他近日在博客中“开炮”,炮轰硕士生、博士生要获得学位必须先发表论文的规定,称这是项混账规定。易中天说,硕士生、博士生要获得学位,必须先发表论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并无此一说。高校“加码”进行规定,是“税外收费”、“逼良为娼”、“导致腐败”。(10月29日 《羊城晚报》)一石激起千层浪,易中天以其名人效应和圈内中人的角色,直揭高校滥用权力之弊,令人深思。

从法理上讲,“法无禁止便可为”,既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没有规定要先发表论文才能拿到学位,但也没有禁止不能把发表论文是作为拿学位的前提条件之一,那么学校的规定就不违法;早在2005年,教育部就声明不再发四、六级证书,改发四、六级成绩单。教育部负责人称,之所以改革四六级考试制度,是因为有的学校把四、六级考试证书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挂钩。虽然教育部声明不鼓励,却也未禁止。既未禁,那么学校的自行规定也就顺理成章,况且人家采取的是参照型分数制,只是对学生英语水平的考试,并非真正的过级。其实道理很简单,法律没有设立条条框框,自行设立就合法,至于合不合理,另当别论。

在大学管理者看来,既然大学可以产业化,当然可以市场化、商业化。大学的唯一产品就是制造学位与文凭,收学费是一种渠道,设置各种所谓的准入门槛也可以是另外一种途径,并因此带来丰厚的收益——发表论文的规定,红火了一大批所谓的核心期刊和学术刊物,激活了论文发表市场一滩死水;英语考试同样是一种产业化的延升和生财之道,从培训学习、专门指导到出售各种辅助教材,组织各种测试,都是获得经济效益的最好方式。尝到了甜头的学校既得利益者只会变本加厉,想着法儿创造更多的机遇,怎有半途而止的念头与想法。更何况,打着“如果不对英语要求严格,学校就没有学习氛围。规定英语六级与学位挂钩,有个强制性门槛,对保证办学质量有好处”这样冠冕堂皇的理由,学校的各级官员们,设起槛来理直气壮,作起秀来底气十足。

如果没有利益的驱使,料定大学主政者们无此热情与积极性,这就是为什么本是“阳光大道”的教学水平每况愈下,而“旁门左道”的各种门证书、资格认证热情似火,那是因为利益的招手和诱惑,使他们不得不运用手中的权利,衍生出一个又一个妙不可言的“发财路”。诚然是也!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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